人才培养 +
学生证补发时间:每年3月、9月、12月上旬,其余时间概不办理,每个学生最多允许补办两次。
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失,并做出书面说明,交年级辅导员汇总至院学工办→院学工办统一分年级填写《补办学生证登记表》→院学工办主任审核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→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空白学生证→院学工办组织学生填写并贴好照片→院学工办统一将填写好的学生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→审核通过后到校办公室盖章→发放学生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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